部门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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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处工作职责
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执行学校各项制度、决定,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。

三、负责学校财务审计,如预算执行、决算报告,财务收支、经济效益、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。

四、负责对学校的工程审计,如基本建设项目、修缮工程项目的造价及概算、工程结算进行审计,对基建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。参与学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。

五、负责对学校购买设备、材料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,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。

六、负责对为学校提供审计服务的社会机构进行管理。

七、按照学校要求,组织实施对学校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。

八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财务检查等工作。

九、配合做好各级审计机关对学校的审计工作。

十、负责审计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归档和保密工作。

十一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,开展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审计整体素质。

十二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